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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入“海州教育”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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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校: 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央高度重视网络新媒体建设,习近平总书记就网络新媒体发展与管理,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。为进一步发挥新媒体的第一发布、权威解读功能,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,海州区教育局已建立“海州教育”微信公众号。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,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加入“海州教育”公众号。 一、总体要求 1 、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在舆论宣传和信息发布的作用,立足全区大局,广泛动员,确保师生关注新媒体,将新媒体的推广和关注工作作为宣传工作的一项重点来抓,本单位90% 以上教职工需 加入“海州教育”公众号,教干、党员需 100% 加入 。 2 、要结合自身工作,按照多侧面、多视角、多范围的“三多”要求,积极向新媒体投稿。 二、 加入方法 1 、“海州教育”微信公众号加关注操作方法 打开微信通讯录,点击右上角“添加朋友”选择最后一项“公众号”。 在搜索对话框里输入“海州教育”点击搜索,点击第二个图标(有孔子像、朐阳门和海州教育四个红色字的图片),点下方的“关注”。 2 、使用方法 点击下方左侧“ OA 平台”,选择“手机版”,可用手机直接登录网页版 OA 平台。 点击下方中间“教育宣传”可进入海州教育信息网站。 点击下方右侧“历史消息”,可查看历史推送信息。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1 海州区教育系统政务微信加入人数统计表 上报单位: 序号 姓名 微信或微博关注用户名 备注 各校统计表电子稿于12月25日前发到浦南中心小学贺龙斌邮箱(pnhlb@163.com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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