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小学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积极营造立德树人浓厚氛围,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学先进、做榜样。经研究,决定继续在全区各小学(含培智学校)开展“海州好少年”、和“优秀班集体”评比活动,并推荐优秀者参加市级评选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海州好少年、港城好少年评选对象及条件
评选对象:全区各小学(含培智学校)在籍在校学生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当地居民子女同样待遇。
评选条件: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科学,热爱劳动;言行文明,礼仪规范、团结同学,助人为乐,积极参加各项公益、社会实践、科技活动、艺术活动; 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习惯好,运用知识能力强;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二、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
1.班级和谐团结,班主任能积极带领全班同学奋发向上。
2.班级特色突出,班干部能积极构建班级文化,丰富学生生活。班级风气好,班级成员遵纪守法、朝气蓬勃、文明健康。
3.班级实践活动丰富,重视学生的能力发展,注意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,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艺术、体育科技等活动,并取得一定的成绩。
三、推荐程序
(一)海州好少年、港城好少年的推荐程序:
学校根据班级学生推荐、任课教师和年级组评议、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等程序确定名单,并在全校张榜公示(1周以上),公示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。
(二)优秀班集体推荐程序:
班级申报、年级组评议初选、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确定名单,在全校张榜公示(1周以上),公示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。
(推荐的港城好少年人选,必须从上报的海州好少年中产生;推荐的市级优秀班集体必须从区级优秀班集体中产生)
学校上报推荐海州和港城好少年、优秀班集体名单时,应附下列材料:
1.张榜公示的起止时间、地点位置、公示方式、小样及收集的有关意见(书面记录原件);
2.党政联席会议记录、校长签字的复印件;
3.被推荐学生的推荐表(班长、班主任及校长签字)。
以上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核后,各学校留存半年备查。
四、有关要求
各校填报推荐名单登记表及推荐表(见附件)一份,加盖学校公章,于5月16日(周二)今天下午4:00点前报德育处,同时发送电子稿至:lygxrn@126.com。电子稿及邮件命名为:“学校名称+好少年”字样,联系人:许茹娜,联系电话:13605125655。
附件:各校名额分配及各类推荐表、汇总表
浦南中心小学
2017年5月16日